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全面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主要职责如下:
(一)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,统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思想行动,保证正确政治方向。
(二)统筹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,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。
(三)指导所属党支部工作,做好党员发展、教育、管理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,严格组织生活,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。
(四)负责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、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,落实理论学习制度,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与机关文化建设。
(五)按规定参与科级干部任用、考核监督相关工作,协助做好机关干部培养、推荐和考察管理工作。
(六)负责机关工作作风建设,督促机关部门改进工作作风,推进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、和谐型、廉洁型机关建设。
(七)负责机关党的纪律建设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加强党风廉政教育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。
(八)指导机关工会、共青团等群团组织,做好统战、政审、保密教育、安全稳定和群众工作。
(九)制定机关党委年度计划与规章制度,组织实施党建考核、述职评议和创先争优活动,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。
(十)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