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 2023 年校内巡察第三巡察组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5 日对党群第二党支部开展巡察工 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
党委组织部、机关党委、校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党 员干部。
二、 巡察内容
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:
(一) 党组织作用弱化, “四个意识”不强, 落实管党 治党主体责任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, 有令不行、有 禁不止, 拉帮结派等问题;
(二) 违反组织纪律,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, 个人或少 数人决定重大事项, “三重一大”违规操作, 信息公开要求 未认真落实, 重大科研项目和资金资产使用不当造成严重浪 费,以及软弱涣散、严重不团结等问题;
(三)违反廉洁纪律,以权谋私、贪污贿赂等问题;
(四) 违反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 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, 纠治“四风”不力, 出现违规违纪现 象等问题;
(五) 懒政怠政、不愿担当、效率低下、影响发展等问 题;
(六) 领导干部落实“一岗双责”不力, 对党员干部和 重点岗位人员教育管理虚化、弱化、失管失查等问题;
(七) 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隐瞒不报造成 不良影响,以及个人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根据有关规定,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 子及其成员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。对其 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信访问题,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(一)巡察意见箱:
(二)接收短信息手机: 19710087897
(三)电子邮箱: hgyxc03@126.com
校党委第三巡察工作组